娄底复读生不再用原校档案,须重新建档
根据娄底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与学籍管理的通知》(娄教通〔2023〕67号)第三条明确规定:“所有复读生不占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注册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须独立建立、单独归档。”这意味着,娄底籍复读生无论此前是否在娄底本地高中就读,2024年秋季起均不能沿用原毕业学校已封存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按新流程重新启动档案建设。该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2025届及以后所有在娄底参加高考报名的复读考生。
谁来建?由娄底市招考办指定机构统一受理
娄底市未设“复读学校”,也无公办高中接收复读生,因此不设校内评价主体。根据《娄底市2024年高考复读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细则》(娄招考字〔2024〕9号),复读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娄底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筹,委托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具体承办。考生需在每年10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提交《复读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采集表》及支撑材料原件(含社会实践证明、志愿服务记录、获奖证书等),逾期不予补录。该机制覆盖娄星区、冷水江市、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全部行政区域,全市执行统一标准。
记什么?四类内容缺一不可
娄底复读生综合素质档案仅记录复读年度(即实际备考当年)发生的真实活动,不追溯过往。依据娄教通〔2024〕28号附件2《复读生评价内容清单》,必须包含且仅限以下四类:思想品德表现(如社区服务、团组织活动参与记录)、学业发展情况(以自主学习计划书+2次模拟考试分析报告为要件)、身心健康状况(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年度体检结论+心理测评简表)、艺术素养与社会实践(须提供盖章证明的1项县级及以上活动)。每类材料均需有时间、地点、主体、佐证四个基本要素,缺失任一要素视为无效记录。
怎么用?仅用于高考录取参考,不计入总分
娄底市教育局在《关于明确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方式的说明》(娄教函〔2024〕41号)中强调:“复读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高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参考依据,不参与统一高考成绩合成,不设等级赋分,不作为投档硬门槛。”即该档案不影响娄底复读生填报本科批、专科批等常规批次的资格与排序,但若报考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在湘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高校可调阅并纳入初审评估。娄底市招考办每年6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档案加密上传至湖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供高校按规定权限调阅。
特别提醒:档案造假将取消当年高考资格
娄底市对复读生档案真实性实行全程留痕监管。娄教通〔2024〕28号第十二条明确:“凡发现提供虚假社会实践证明、伪造志愿服务时长、冒用他人成果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档案认定程序,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资格。”2024年娄底已对3名提交不实社区服务记录的复读考生作出档案作废处理,相关情况通报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公安户籍部门。家长和考生务必确保所交材料真实可查、来源清晰、印章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