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落实复读机构收费公示制度
自2024年起,湖南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非学历教育培训收费行为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4〕15号),明确要求包括高考复读在内的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实行“阳光收费”。常德市教育局于同年6月出台配套执行方案《常德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公示实施细则(试行)》(常教通〔2024〕38号),将全市范围内开展高考复读业务的民办机构纳入统一监管体系。
公办中学不再招收复读生政策持续执行
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湘教发〔2023〕21号)规定,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中自2020年秋季起全面停止招收插班复读生。这一政策在常德市严格执行至今,未有调整。这意味着,常德籍往届高中毕业生若选择再次参加高考,只能通过民办复读机构或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完成学业准备。
复读收费三大核心监管指标
常德市对复读机构的收费管理设置了三项硬性标准,依据《常教通〔2024〕38号》文件执行:
家长如何识别合规复读机构
面对市场上多样化的复读选择,常德家长可通过三个步骤判断机构是否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