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严格执行全省复读禁令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0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明确要求“从2020年起,全省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这一政策在张家界市得到全面贯彻,所有公办中学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接收高考复读学生报名。2024年,张家界市教育局再次下发《关于重申普通高中招生纪律的通知》(张教通〔2024〕17号),强调严禁任何公办高中以借读、旁听、集训班等形式变相招收复读生,确保政策落地不留死角。
复读需求转向民办机构与专门学校
随着公办高中不再提供复读通道,张家界市的复读生源逐步由民办教育机构承接。目前,张家界已有3所经市教育部门备案批准的民办复读机构,分别为张家界卓越复读学校、张家界弘毅高考培训中心和张家界启航教育进修学校。这些机构均依据《湖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2〕8号)设立,并在办学场地、师资配备、课程设置等方面接受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监管。2025年,张家界计划新增1所具备寄宿条件的高考培训学校,进一步满足永定区与武陵源区考生的复读需求。
资源边界:严禁共享公办教学资源
为防止复读机构借用公办教育资源变相违规,张家界市教育局于2024年出台《关于规范高考复读机构与公办学校资源边界管理的实施细则》(张教发〔2024〕9号)。文件明确规定:复读机构不得租用公办中小学教学楼、宿舍、食堂等设施开展全日制教学活动;不得聘请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担任全职授课教师;不得以“合作办学”“联合教研”等名义组织公办教师参与复读班教学或命题辅导。该政策旨在切断复读机构与公办体系之间的资源输送链条,维护教育公平。
教师管理:在职教师严禁兼职复读机构
针对社会关注的教师兼职问题,张家界市严格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湘教发〔2021〕25号)相关规定。2025年3月,张家界市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清查行动,重点排查在职教师是否在复读机构挂名授课、参与试卷讲评或提供“一对一”辅导服务。经查实的违规行为将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并影响职称评定与岗位聘任。同时,各复读机构须每季度向市教育局提交外聘教师名单及劳动合同,确保师资来源合法透明,杜绝公办教师隐性参与。
未来三年:加强动态监管与信息公开
按照《张家界市2024-2026年高考复读机构监管工作规划》(张教发〔2024〕10号),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年度评估机制,对辖区内复读机构的招生宣传、收费情况、教学质量、安全管理和师资合规性进行综合考评。评估结果通过“张家界市教育局官网”和“张家界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此外,2026年起,所有复读机构须接入全市统一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平台”,实现招生数据、课程进度和教师信息的实时上传与动态监控,确保复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