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严格执行省级复读禁令,公办中学不得招复读生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24〕12号)明确要求,全省所有公办普通高中自2024年起不得招收高考复读生。娄底市教育局于2024年5月下发《关于落实高考复读生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娄教通〔2024〕18号),进一步细化执行路径,强调全市范围内公办中学必须停止任何形式的复读班开设、不得挂靠或变相招收往届生。
复读生转向民办机构,师资资质成监管重点
在公办渠道关闭后,娄底市高考复读生主要流向经审批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为保障教学质量,娄底市教育局联合人社部门启动“复读类教育机构教师资质专项核查行动”(2025年3月起实施)。依据《娄底市民办教育机构教师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娄教规〔2025〕3号),所有从事高考复读教学的专任教师须持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并完成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备案登记。
教学内容纳入合规审查,严禁超纲抢跑
针对部分机构存在“提前讲新高考内容”“高强度刷题训练”等问题,娄底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市复读机构开展教学计划备案制度。各机构需每学期初提交课程安排表、教材使用清单及周课时分布,由市教科院组织专家进行合规性评审。评审标准参照《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版)》及最新高考命题趋势,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讲授大学课程内容、组织竞赛类超纲培训等行为。
动态监管平台上线,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2026年,娄底市正式启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行为监管服务平台”,将复读类机构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平台整合教师信息、课程内容、学生出勤、家长反馈等多维数据,支持实时调阅与异常预警。例如,若某教师未持证上岗或课程进度明显偏离常规高三复习节奏,系统将自动向县市区教育局推送提醒。该平台数据同步对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监管透明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