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规范复读班广告宣传新举措

本文解读张家界市针对复读班招生宣传的最新监管措施,依据2024年湖南省及张家界市教育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梳理复读机构广告发布规范、违规行为界定及监管执行细则,帮助家长和考生识别合法合规的复读教育资源。

张家界严禁复读班虚假宣传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24〕12号)及张家界市教育局配套下发的《关于加强高考复读类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管理的通知》(张教通〔2024〕15号),自2024年起,张家界市全面加强对复读班招生宣传内容的审查与监管。所有面向社会发布的复读班广告,不得出现“ guaranteed 提分”“签约上一本”“保录重点大学”等误导性用语。此类表述已被明确定义为虚假宣传,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广告发布需备案并标明资质信息

按照张教通〔2024〕15号文件要求,凡在张家界市辖区内开展高考复读培训的民办教育机构,若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户外广告牌、传单等方式发布招生信息,必须提前向所在区县教育局提交广告样稿备案。广告中须清晰标注机构全称、办学许可证编号、培训地址、收费标准及“本机构不具备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权限”等重要提示。未按要求备案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将被责令下架广告,并纳入信用记录管理。这一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全市所有从事复读培训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严禁使用公立学校名义进行引流

近年来,个别复读机构借“原某重点中学名师执教”“与XX中学合作办学”等说法吸引生源,造成公众误解。对此,张家界市教育局在2025年春季专项检查中明确指出:根据《湖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十条》(湘教督〔2025〕3号)和本地执行细则,任何复读培训机构不得假借或变相使用公办普通高中的名称、标识、师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即使有退休教师任职,也必须注明“该教师已从XX中学退休,现为本机构聘用人员”,防止公众误认为存在官方合作关系。此项规定旨在维护教育公平,避免利用公共资源牟利。

多部门联动强化日常监管机制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张家界市建立了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场监管、网信、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机制。自2026年起,每学期开学前后,相关部门将对校园周边、商业街区、主流社交平台展开集中巡查。一旦发现违规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地方教育规章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招生资格。同时,市教育局开通了“复读培训广告举报平台”,鼓励家长和社会公众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线索,形成共治格局。